营业执照遗失登报电话:400-9622-332,186一2837一8028, 公章,名章,财务章以及营业执照遗失,国税税务登记证,地税税务登记证,许可证,组织机构代码证,信用机构代码证,公司注销,公司减资,公司清算,公司吸收,公司分立,公司合并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这些企业丢失,登报声明遗失或是声明公告。 需登报声明的包括:◇营业执照正◇税务登记证正◇许可证◇公司章.财务章.合同章.人名章◇组织机构代码证(IC卡)◇外国投资企业批准证书◇企业常驻代表工作证◇兼代理业务许可证◇安全生产许可证◇卫生许可证(等等)个人需登报声明的包括:◇◇房地产证◇房屋产权证◇房屋租赁协议◇◇外国人就。 遗失声明的发布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,网络发布是无效的,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。具体程序,是在户籍所在地的申报,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。遗失声明的意义: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,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,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。